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湖南全省法院立案信访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了解到, 2008年以来,湖南全省各级法院践行“为大局服务,为人民司法”工作主题,立案信访工作取得显著成绩,呈现出五“新”。
立案审查有新突破。三年来,全省法院共立案受理各类案件1062299件,在传统窗口立案基础上,增设了上门立案、电话立案等新型立案渠道和方式;立案流程更加便捷,为诉讼当事人提供集立案接待、材料收转、诉前调解等“一站式”服务;为现役军人、老弱病残等开设了“绿色通道”。
多元化解有新加强。积极推动“三调联动”诉前调解机制,逐步完善立案调解机制,不断健全申诉及申请再审案件调解机制。2008年4月至今,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共审结民事再审案件2208件,调撤结案383件,调撤率达到17.35%。在今年1月召开的全国民事再审审查工作会议上,湖南高院专门就再审审查调解工作做了经验发言。
涉诉信访工作有新成效。三年来全省法院共办理群众来信45052件,妥善处理群众来访69504人次,发放司法救助资金3000余万元。湖南高院制定的《关于建立健全涉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》被最高人民法院全文转发,向全国推介。
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有新发展。全省125个基层法院全部设置了功能完善的信访接待室,其中109个建成了工作与便民设施较为完善的立案大厅。工作方式得到创新,长沙市芙蓉区法院建立了法律志愿者工作室,对当事人和群众进行诉前指导和法律释明。
机构建设展现新思路。加强了机构建设,湖南高院于2010年4月成立了立案信访局,下设立案一庭、立案二庭和信访办。湘西州和张家界市中院也组建了立案信访局。